第34章 梁元居然還會納鞋底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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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毓和梁元聊得很晚,醒來的時候天已經亮了,她被金嬌和梁月兩個丫頭緊緊抱著,肚子上還趴著一只白狐。
外面的大雨已經停了,這是這兩年的第一場雨,地面全部被打濕,在這種剛下過雨的山裏行走不是明智之舉,尤其是,他們腳下的鞋子都爛的不成樣了,雙腳上都是老繭和水泡,更不好趕路,於是,大家便決定在此處繼續休息幾日,先處理腳上的水泡,抹點藥,再做點鞋子和襪子,換上新鞋襪再趕路。
鞋子有草鞋和布鞋,在場男人包括最小的丁灑都會做草鞋,所以這種鞋子就交給男人們來做,幹草在山裏遍地都是。
女人們和梁宏負責做布鞋,用的是之前做衣服剩下的布。
先打袼褙,把布糊在木板上,一層加一層,待曬幹後,再畫腳樣裁剪,然後疊壓在一起進行納底。
納底是個技術活,更是個體力活,金毓等人從手機裏買了納底需要用到的錐子和麻繩,一手執錐子,一手拉麻繩,拉得麻繩錚錚作響,再在錐把上繞幾圈用力拉緊,再納下一針,使其鞋底針腳密布這才算完成了。
金毓一邊納鞋底,一邊看著也在納底的金母等人,有種回到了小時候的感覺。
現代的她也是出生於農村,爸媽都是種地的,她從小跟著爸媽一起種地,在田間亂竄,穿的衣服鞋子都是媽媽做的,那時候布鞋也叫千層底,後來有了一種軟膠底可以做布鞋,媽媽就不納鞋底了,直接買膠鞋底來做布鞋,做出的鞋子改叫白邊鞋。
納鞋底的時候,隔壁的嬸嬸伯母老奶奶們都會來她家跟媽媽一起納底,邊納邊聊天,氣氛美好無比。
但自從爸媽去世後,十歲的她進了福利院,就再也沒有種過地了,也沒再看到過別人納鞋底,再後來,時代在發展,她忙著掙錢,使勁的掙錢,將小時候的記憶一點點的遺忘,很多都想不起來了。
如今,跟著金母等人住在這深山裏,在山洞中做布鞋,金毓一下子想起了很多被遺忘許久的珍貴記憶,爸媽的笑容,隔壁鄰居家做的包谷粑......,這些畫面在腦海中逐漸清晰,她爸媽的模樣與金母和金父的臉逐漸融合在一起,竟是那麽相似。
金毓頓了下,一不小心紮到了手指,疼得輕哼一聲。
“怎麽了?紮手指了?”金母放下鞋底走過來:“我看看,哎呦!都出血了,怎麽這麽不小心。”
她拉住金毓的手指就塞嘴裏吸吮,直到不出血了才放開。
“小毓紮到手了嗎?”金父和金蘭也過來關心詢問。
見金毓的小臉白白的,都心疼了好一下子,金蘭說:“要不小毓休息休息吧,鞋底我和你娘來做。”
金嬌也湊過來:“我也能做鞋子,我比大姐力氣大,娘,你教我納底子。”
金母欣慰得很:“好勒!我家嬌嬌真懂事,知道心疼大姐,還知道幫忙幹活。”
金嬌一臉認真:“我不止心疼大姐,我還要保護大姐,我要跟娘一樣厲害,什麽都會做,有壞人敢來我就沖在前面把他打飛。”
金母虎著臉:“嬌嬌,你是女孩子,不能動不動就打打殺殺的,咱們得文靜一點。”
金嬌嘟嘴:“文靜又不能當飯吃,要想不被人欺負就得變兇,你看看壯壯,它一兇起來,狼和大蟲都怕它。”
被點名的野牛王哞的叫了聲。
那是,我是最兇的。
靈泉水喝得越多,和人類相處得越久,野牛王變得更有靈性了,偶然能聽懂金毓等人的話,還會應和。
“壯壯是牛,你又不是牛!”金母繼續教育小女兒。
金父也在一旁幫金母教育小女兒,他這個小女兒的性子像極了金母小時候,最喜歡用武力解決事情,一點女孩子的溫柔樣子也沒有,這以後可怎麽嫁人哦。
不是誰都會跟他一樣想得通,取個彪悍的媳婦兒鎮家的。
金嬌被念得煩了,就隨口答應了父母,以後肯定會跟大姐一樣,當個嬌嬌女。
金父二人這才滿意了,又回頭來勸說讓金毓休息。
金毓沒答應,還想繼續做鞋子,這種時期誰都不能偷懶。
正在編草鞋的梁元看了她這邊一眼,見她拿在手裏的鞋底硬邦邦的,每一針下去都不好扯出來,他抿了抿唇,將手裏的草鞋快速編好,就走過去從金毓手裏拿過了鞋底和錐子麻繩:“我來納鞋底,你負責剪鞋樣熬漿糊。”
金毓驚奇:“你會納鞋底?”
梁元還未說話,梁宏就點頭說:“小元會的,就是做的沒我好而已。你讓他做,趁此機會,讓他多練習練習。”
妻子的去世讓他想通了很多事情,什麽男主外女主內,那都是死規矩,可以視情況變通的,男人必須多掌握一些技能,這以後才能照顧好妻子,比如做飯做衣服做鞋子,就算不是必須天天做,也得學,總有用得到的時候。
金父等人都忍不住看了梁宏一眼,心想想梁宏這樣的爹還真是少見,居然願意讓兒子學做鞋子,這可都是女人的活。
他自己會女紅也就罷了,還讓兒子也跟著學,梁元什麽都學會了,那他以後的媳婦兒做什麽呢?坐著享福?
金父下意識的看了自己的大女兒一眼。
見梁宏這麽說了,金毓也不說啥了,把位置讓給梁元,親眼看著他納鞋底,見他納了幾針,速度比她還快,就沖他豎起大拇指:“棒極了,累活交給你了,我去做輕松活。”
心底對梁元更佩服,好男人啊!
金毓一邊做鞋樣,一邊又忍不住多看了梁元兩眼,越看越滿意,越看越喜歡。
殊不知,她在看梁元的時候,金父等人的目光也在她和梁元的身上來回打轉。
鞋子全部做好已是五天後,眾人坐在山洞裏,動都不想動了,真想一輩子待在這個山洞,吃吃喝喝的,舒服一輩子。
然而,不行,他們還是得離開這裏。
因為山野野獸太多,蚊蟲遍布,最重要的是,他們身上的銀錢會有用完的時候,他們得在銀錢用完之前,找到地方把在山裏挖到的值錢藥材賣了換銀子。
“趕路了,趕路了,孩子們,都打起精神來。”丁達沖著四個兒子喊了一聲。
一想到還有好長時間的山路要走,丁家四兄弟都苦了臉,有氣無力的應著:“哦。”
而金毓三姐弟和梁月,也都是軟趴趴的,很不想趕路,但又不能不趕路。
野牛王看了大夥兒一眼,忽然哞的大叫了一聲,跑到前面的水裏滾了一圈,弄得濕噠噠的跑回來,對著金毓等人甩著身子,甩了他們一臉水,個個都被刺激得精神了。
“壯壯!”金毓率先跑過去,一把抱住野牛王的腦袋,使勁的揉啊揉。
其餘人也想去揉牛,可他們不敢,因為野牛王會攻擊他們,於是乎,大夥兒就指著它破罵,罵著罵著就起勁了,趕路都不覺得累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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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面的大雨已經停了,這是這兩年的第一場雨,地面全部被打濕,在這種剛下過雨的山裏行走不是明智之舉,尤其是,他們腳下的鞋子都爛的不成樣了,雙腳上都是老繭和水泡,更不好趕路,於是,大家便決定在此處繼續休息幾日,先處理腳上的水泡,抹點藥,再做點鞋子和襪子,換上新鞋襪再趕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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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人們和梁宏負責做布鞋,用的是之前做衣服剩下的布。
先打袼褙,把布糊在木板上,一層加一層,待曬幹後,再畫腳樣裁剪,然後疊壓在一起進行納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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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代的她也是出生於農村,爸媽都是種地的,她從小跟著爸媽一起種地,在田間亂竄,穿的衣服鞋子都是媽媽做的,那時候布鞋也叫千層底,後來有了一種軟膠底可以做布鞋,媽媽就不納鞋底了,直接買膠鞋底來做布鞋,做出的鞋子改叫白邊鞋。
納鞋底的時候,隔壁的嬸嬸伯母老奶奶們都會來她家跟媽媽一起納底,邊納邊聊天,氣氛美好無比。
但自從爸媽去世後,十歲的她進了福利院,就再也沒有種過地了,也沒再看到過別人納鞋底,再後來,時代在發展,她忙著掙錢,使勁的掙錢,將小時候的記憶一點點的遺忘,很多都想不起來了。
如今,跟著金母等人住在這深山裏,在山洞中做布鞋,金毓一下子想起了很多被遺忘許久的珍貴記憶,爸媽的笑容,隔壁鄰居家做的包谷粑......,這些畫面在腦海中逐漸清晰,她爸媽的模樣與金母和金父的臉逐漸融合在一起,竟是那麽相似。
金毓頓了下,一不小心紮到了手指,疼得輕哼一聲。
“怎麽了?紮手指了?”金母放下鞋底走過來:“我看看,哎呦!都出血了,怎麽這麽不小心。”
她拉住金毓的手指就塞嘴裏吸吮,直到不出血了才放開。
“小毓紮到手了嗎?”金父和金蘭也過來關心詢問。
見金毓的小臉白白的,都心疼了好一下子,金蘭說:“要不小毓休息休息吧,鞋底我和你娘來做。”
金嬌也湊過來:“我也能做鞋子,我比大姐力氣大,娘,你教我納底子。”
金母欣慰得很:“好勒!我家嬌嬌真懂事,知道心疼大姐,還知道幫忙幹活。”
金嬌一臉認真:“我不止心疼大姐,我還要保護大姐,我要跟娘一樣厲害,什麽都會做,有壞人敢來我就沖在前面把他打飛。”
金母虎著臉:“嬌嬌,你是女孩子,不能動不動就打打殺殺的,咱們得文靜一點。”
金嬌嘟嘴:“文靜又不能當飯吃,要想不被人欺負就得變兇,你看看壯壯,它一兇起來,狼和大蟲都怕它。”
被點名的野牛王哞的叫了聲。
那是,我是最兇的。
靈泉水喝得越多,和人類相處得越久,野牛王變得更有靈性了,偶然能聽懂金毓等人的話,還會應和。
“壯壯是牛,你又不是牛!”金母繼續教育小女兒。
金父也在一旁幫金母教育小女兒,他這個小女兒的性子像極了金母小時候,最喜歡用武力解決事情,一點女孩子的溫柔樣子也沒有,這以後可怎麽嫁人哦。
不是誰都會跟他一樣想得通,取個彪悍的媳婦兒鎮家的。
金嬌被念得煩了,就隨口答應了父母,以後肯定會跟大姐一樣,當個嬌嬌女。
金父二人這才滿意了,又回頭來勸說讓金毓休息。
金毓沒答應,還想繼續做鞋子,這種時期誰都不能偷懶。
正在編草鞋的梁元看了她這邊一眼,見她拿在手裏的鞋底硬邦邦的,每一針下去都不好扯出來,他抿了抿唇,將手裏的草鞋快速編好,就走過去從金毓手裏拿過了鞋底和錐子麻繩:“我來納鞋底,你負責剪鞋樣熬漿糊。”
金毓驚奇:“你會納鞋底?”
梁元還未說話,梁宏就點頭說:“小元會的,就是做的沒我好而已。你讓他做,趁此機會,讓他多練習練習。”
妻子的去世讓他想通了很多事情,什麽男主外女主內,那都是死規矩,可以視情況變通的,男人必須多掌握一些技能,這以後才能照顧好妻子,比如做飯做衣服做鞋子,就算不是必須天天做,也得學,總有用得到的時候。
金父等人都忍不住看了梁宏一眼,心想想梁宏這樣的爹還真是少見,居然願意讓兒子學做鞋子,這可都是女人的活。
他自己會女紅也就罷了,還讓兒子也跟著學,梁元什麽都學會了,那他以後的媳婦兒做什麽呢?坐著享福?
金父下意識的看了自己的大女兒一眼。
見梁宏這麽說了,金毓也不說啥了,把位置讓給梁元,親眼看著他納鞋底,見他納了幾針,速度比她還快,就沖他豎起大拇指:“棒極了,累活交給你了,我去做輕松活。”
心底對梁元更佩服,好男人啊!
金毓一邊做鞋樣,一邊又忍不住多看了梁元兩眼,越看越滿意,越看越喜歡。
殊不知,她在看梁元的時候,金父等人的目光也在她和梁元的身上來回打轉。
鞋子全部做好已是五天後,眾人坐在山洞裏,動都不想動了,真想一輩子待在這個山洞,吃吃喝喝的,舒服一輩子。
然而,不行,他們還是得離開這裏。
因為山野野獸太多,蚊蟲遍布,最重要的是,他們身上的銀錢會有用完的時候,他們得在銀錢用完之前,找到地方把在山裏挖到的值錢藥材賣了換銀子。
“趕路了,趕路了,孩子們,都打起精神來。”丁達沖著四個兒子喊了一聲。
一想到還有好長時間的山路要走,丁家四兄弟都苦了臉,有氣無力的應著:“哦。”
而金毓三姐弟和梁月,也都是軟趴趴的,很不想趕路,但又不能不趕路。
野牛王看了大夥兒一眼,忽然哞的大叫了一聲,跑到前面的水裏滾了一圈,弄得濕噠噠的跑回來,對著金毓等人甩著身子,甩了他們一臉水,個個都被刺激得精神了。
“壯壯!”金毓率先跑過去,一把抱住野牛王的腦袋,使勁的揉啊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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